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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26年中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作出部署,更好发挥绩效评价在提升国家财政治理效能中的支撑作用。
《通知》要求,部门要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规范有序开展单位自评,自评对象覆盖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所有批复项目和执行中调整新增项目支出。部门需做深做实部门评价,稳步开展二级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
《通知》明确,部门要进一步提升绩效评价质效,强化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的审核,进一步提升评价质量,确保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完整规范。要及时报送绩效评价结果,部门在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对本部门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总结,并按要求报送绩效评价结果和相关工作总结。
《通知》明确,部门要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要持续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分析、应用和反馈,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并配合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审核和抽查复核工作。
财政部监督评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6年中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注重对评价重点、评价质量、结果运用、便利报送等关键环节进行优化。
一是注重突出评价重点,要求部门优先将零基预算试点等重点改革项目纳入评价范围。按照5年重点项目部门评价全覆盖的原则部署“十五五”时期部门评价工作,均衡年度部门评价任务。二是注重提升评价质量,对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部门评价的,要求部门加强质量把控,把好绩效评价报告质量关。三是注重强化结果运用,部门要督促资金使用单位落实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及时整改评价发现的问题。四是注重便利材料报送,财政部优化升级绩效自评线上填报功能,开发上线部门评价功能,推动评价材料由线下报送逐步转为线上报送,减轻部门报送工作量。下一步,财政部将加强对绩效评价结果的抽查复核,对核查复核中发现问题严重的,依规依纪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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