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Nov,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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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投资后监管与效果评价分析
发布者:中诚政融发布日期:2020-11-11 16:09:37


来源:《财会学校》

作者单位:青岛市城阳区阳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作者:孟庆超


前言

地方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投资,对各区域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结构升级与项目经营等,具有重要的指导与促进作用。为保障产业引导基金使用与管理,能够在企业经济效益发展中真正落到实处,需要设置投资企业监管部门、基金管理主体,对产业引导基金运作模式、流动去向等作出监督管理,并展开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使用的绩效实证评价,从而保证多方面产业引导基金的合理利用、高效监督管理。


各地方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在参与产业投资建设中,通常包含委托管理、基金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等多种运作模式。政府依据国家有关引导基金发展的政策规定,对财政资金使用、资金运营风险等,作出合理的功能实现分析、监管控制与效果评价,将有助于加强企业投资基金利用的内在约束,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政策效应、指导作用,创造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可观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地方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概述及投资管理意义

相比于其他信贷融资而言,地方政府以股权或债权等方式,利用财政资金进行产业风险投资,具有市场化、非营利化的特征。政府以参股人或债权人的方式,直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的投资活动,对产业引导基金的使用情况、资金流向,作出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实现意义。 


(1)调整与缩小区域产业经济的差异性。在我国社会经济市场化发展形势下,东部经济发达区域、实力较为雄厚的科技创新企业,更容易获得政府、社会投资机构的产业投资资金,而那些中小企业面临着严重的资金困难、投资决策风险等。所以非盈利性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出现,以及加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合理配置、严格管控,将最大程度保证企业产业投资、资金或资源配置的公平性。 


(2)管控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投资风险。任何政府产业投资活动的开展,都面临着一定的投资风险、成长性风险,这些风险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而政府引导基金对产业或企业投资,往往以股权或债权等的形式存在。因而由投资企业、监管部门等主体,进行产业引导基金流向、使用状况的投资管控,对产业投资后效果作出评估分析,可以有效规避产业引导基金的投资风险。 


(3)加强对社会机构投资的引导作用。政府引导基金的使用与投资管控,一方面弥补了市场经济运行所带来的资金、资源配置缺陷;另一方面也起到对社会项目投资进行引导的作用,使社会资本投资,向具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转移,解决企业股权投资、资金募集困难。


我国地方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投资的发展运作模式

当前我国各地方政府在产业引导基金投资中,根据《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由政府引导产业基金的投资,通常包含参股支持、融资担保、跟进投资、其他辅助投资等运作模式,不同投资方式在企业资质、投资决策与投资管理中,有着不同的投资效率管理、风险管控要求。 


其一,参股支持投资指的是由地方政府设立产业引导母基金,其他社会资本遵循自愿参与的方式,以参股资本进行产业基金的共同组建。这一过程中母基金不直接交给投资企业,而是由成立的产业投资管理企业,对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使用与流向,作出全方位评估管理。


其次,融资担保运作模式需要衡量企业资质、信用等级,具体实现方式为由政府出资担保,社会投资主体购买企业发行的产业债券,通过还本付息模式进行企业的投资支持。


其三,跟进投资活动的开展,包括地方政府、产业投资机构等多主体,对企业投资项目、产业投资方向作出实时跟踪与调整。


地方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投资后的监管策略研究

(一)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投资决策与方向管理

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主体作为出资方,不直接参与重大投资项目、投资决策方向的管理,而由政府产业投资代理机构、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等,进行企业投资流程的实施管控。其中政府产业投资代理机构,更注重对企业长期发展、科研创新的监管指导,在产业投资项目、投资决策和增值服务管理中,根据行业市场发展趋势、竞争压力等要素,由政府产业投资代理部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等多主体,对多种投资基金的利用方向,作出合理配置与决策,以保证企业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治理的客观性。


(二)政府参股产业引导母基金投资的风险管理 

市场化运作模式下的政府产业引导基金,通常由政府牵头、其他社会投资机构共同参与,分别设立母基金和子基金,进行企业项目的投资与管理。因此面对不可控的市场化发展环境,政府委托基金管理存在着投资偿债风险、违约风险、投资项目运作风险等。该情况下,政府委托基金管理部门、企业监管部门等,应以主体责任追究作为风险管理目标,对参股产业引导母基金的多种投资风险,进行较为完善的控制与管理。


(三)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投资的退出约束管理

对于产业投资企业、被投资企业而言,由于被投资企业业绩、市场预期指标达成情况的变化,导致产业引导母基金、子基金投资的退出风险。一旦基金投资收益低于预先设定的价格,则必然会使投资主体的资本出现削减。因此在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投资的退出管理中,一般采取预先签订相关协议的方式,对企业投资上市、投资资金运作失利情况下,引导基金退出作出严格规定,以此保障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投资安全性。


地方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投资后的绩效结果评价

本文采取 SPSS 主成分分析法,对某一地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投资的不同指标参量,作出数据指标权重赋予、详细分析,以得到较为客观的绩效结果评价。根据统计学自变量、因变量关系亲密程度的相关系数分析方式,设定因变量为产业引导基金的投资绩效 Yt,自变量则包含一级、二级等多层数据参量指标,具体内容如表1 所示。 


在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投资数据获取、研究过程中,选取 2019 年上海市 121 只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为案例,现阶段上海市政府参股产业引导基金的投资规模达 696 亿元,投资创新型中小企业近 800家,吸引其他社会机构投资 540 亿元。其中高科技项目投资达到 75 个,IPO 上市、并购退出投资项目15 个,投资行业涉及到电子商务、医疗、半导体芯片、软件系统、生物医药与环保等产业。这里根据不同数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设定差异化的权重值,作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投资的绩效评价数据,分为 5 个等级,5 为非常重要、1 为非常不重要,具体权重如表1 所示。若存在 m-1 个解释自变量,则自变量、因变量之间的线性回归方程为Yt=β 1Xt1+β 2Xt2+β 3Xt3+β 4Xt4+……+βmXtm。利用 SPSS 主成分分析,对上海市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二级自变量指标建立回归方程,得到以下指标标准化值(如表 2 所示)。因而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投资绩效的回归方程,可以表示为 Yt=0.219Xt1-0.406Xt2-0.580Xt3+0.335Xt4+……-0.145Xt8。


从以上数据可得,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在参股投资后,其投资绩效 Yt 与东部发达区域 Xt1 成正相关关系,与投资阶段、高科技产业、参股基金规模等成负正相关关系,产业引导基金投资的绩效盈利概率为 17.2%~26.3%。所以尽可能减少参股基金占总募资的比例,且选择 IPO 上市或并购退出等方式,对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投资进行监督管理,能够最大程度保证政府投资的安全性。


结语

地方政府主导设立的产业引导基金,通过政府出资、其他金融投资机构共同参与的模式,筹集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的投资专项资金,帮助中小企业、资金困难企业渡过危机。因此根据不同地区企业产业项目建设、外部经济风险的状况,选择一个或多个引导基金运作方式,进行企业产品生产、科研创新等经营活动的支持,可以有效解决企业成长期阶段的资金不足、投资回报差、风险较大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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