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诚政融(北京)有限公司受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监测评价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0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监测评价项目
项目编号:ZR20MAC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66755-8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农业农村部法规司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农展馆南里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010-591914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诚政融(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010-63966755-83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乙5号3幢2层2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监测评价工作主要包括:依照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和示范窗口监测评价的工作部署及相关要求,对已获得农业农村部命名的2020年度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和示范窗口进行跟踪监测评价,按照不少于80%的比例进行实地核查,在此基础上提出监测评价报告,提交给农业农村部法规司。监测评价工作分为北部、中部、南部三个区域,监测评价对象为三个区域相应省份被农业农村部命名的2020年度示范窗口和示范单位(2020年度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示范单位命名总数合计约120个,具体以农业农村部正式发文为准)。第一包 北京、天津等北部11个省(区、市)中不多于40个示范单位、示范窗口的监测评价 45万元;第二包 上海、江苏等中部10个省(区、市)中不多于40个示范单位、示范窗口的监测评价 45万元;第三包 福建、广东等南部10个省(区、市)中不多于40个示范单位、示范窗口的监测评价 45万元;合同履行期限:农业农村部发文命名2020年度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和示范窗口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供应商应符合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6、尚未完成改革分类的事业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其可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资质证明材料。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5.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7月10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6月30日 09:00 至 2020年07月0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乙5号3幢2层201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